團體導賞服務
參觀人數達20人或以上的註冊學校(幼稚園/小學/中學/專上學院/大學)、慈善團體或非牟利機構及獲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支持的真正非牟利地區團體,可申請團體導賞服務;如以上團體服務對象為殘疾人士或長者,則參觀人數達10人即可申請。
請按此查閱詳請及下載申請表格。
注意事項
- 除收費之專題展覽,一般展覽均免費參觀,團體若只參觀一般展覽而不申請其他服務,則無須預先申請。
- 填妥之申請表須於參觀日期前最少 3 星期及最多 12 星期以傳真、郵寄或電郵方式遞交。本館不接納逾期或過早之申請。
- 團體導賞服務可供申請時段:
- 逢星期一、二、三及五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 逢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午10時至正午12時
- 團體豁免專題展覽參觀入場費可供申請時段:
- 逢星期一、二、三及五上午10時至正午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
- 逢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午10時至正午12時
- 註冊慈善團體及非牟利機構須於遞交申請時附上有關證明副本 (請參考申請表格頁3「一般資料及團體豁免專題展覽入場費」第 3 點)
- 免費旅遊車接載學校參觀服務只適用於申請團體導賞服務的本地註冊幼稚園、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不適用於只申請豁免專題展覽入場費或團體錄像放映的團體。
- 有關惡劣天氣的特別措施,請瀏覽此頁。